Q: 為甚麼會有腸胃炎?
A: 大部份腸胃炎都由感染引致。當病源體入侵消化道,胃、小腸及大腸臟就會發炎、腫脹、增加腸液分泌和減少吸收。因而引起痾嘔等症狀。有少部份腸胃炎是由酒精、有毒化學物或藥物 (如痛風藥、化療藥) 引致。
Q: 甚麼病源體可引致腸胃炎?
A: 以下是常見引致腸胃炎的病源體:
病毒 -- 輪狀病毒、諾如病毒、腺病毒
細菌 -- 大腸桿菌、彎曲桿菌、沙門氏菌
寄生蟲 -- 內阿米巴蟲、賈第蟲,通常發生在熱帶國家
Q: 腸胃炎有甚麼病徵?
A: 嘔吐、腹瀉是常見病徵。通常會持續 1 至 3 日。嚴重會引致發燒、腹部劇痛及脫水。
Q: 患上腸胃炎點算?
A: 若患上腸胃炎,需注意以下幾點:
🥤為補充流失了的水份及鹽份,可以飲用電解質飲品,或將少量食鹽加入暖水中飲用。
多休息
避免以下食物:咖啡、茶、酒、奶類製品、甜食、油膩食物、堅果、辛辣食物。
按時服食止嘔藥物。若嘔吐不斷🤮,要注射止嘔針藥。
按時服食止瀉藥物。但應避免腸道抗蠕動藥,例如 loperamide。
Q: 如何避免患上腸胃炎?
A: 重要措施:
嬰兒需接種輪狀病毒口服疫苗。
勤洗手,特別是準備食物及進食前。
按指示儲藏食物。不要吃過期食物。
旅行時,最好選擇煮熟、去皮或包裝好的食物以及樽裝水。
若家人患上腸胃炎,
Q: 唔好彩患上腸胃炎,如何避免傳俾家人?
A: 應每天用漂白水清潔馬桶座厠、沖水把手、門把手等。衣物要分開清洗。不要共用毛巾、餐具。患者不應負責處理家人的食物。
Q: 幾時需要住院?
A: 如果出現以下情況,可能需要入院處理:
無法進食或飲水,出現脫水症狀。
病徵持續超過五天。
發燒持續超過三天或體溫高於 40°C。
劇烈腹痛或腹脹。
心跳異常或呼吸異常。
便血。
嘔吐物呈綠色。
神志不清。
請即聯絡醫生或到急症室求醫